多谢选购卓领亚太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代理之产品。

本公司产品由购买日期起12个月内(充电式锂电池为6个月内)享有免费顾客自携维修服务。

自携保养只适用于香港及澳门地区,只要产品仍处于保用期,并于遵守使用说明书、产品本体标签与其他多谢选购卓领亚太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代理之产品。

本公司产品由购买日期起12个月内(充电式锂电池为6个月内)享有免费顾客自携维修服务。

自携保养只适用于香港及澳门地区,只要产品仍处于保用期,并于遵守使用说明书、产品本体标签与其他注意事项的正常使用状态下发生故障时,凭有效之证书正本连同由“指定授权零售商”发出的有效发票正本,可于指定服务中心享用自㩗维修服务。

1. 即使产品仍处于保用期,以下状况并不适用保用,本公司亦不负任何责任
A. 由于未遵守使用说明书,产品本体标签或其他注意事项(含在地区外使用)之使用状态而造成的故障或损伤。
B. 由于错误使用、改造或非本公司技术人员恣意拆解、维修而造成的故障 或损伤。
C. 由于购买后移动安装地点、摔落、搬运、运送等而造成的故障或损伤。
D. 由于火灾、地震、风灾、水灾、雷击、其他天灾或公害、虫 蛀、盐害、电压异常、其他外部因素而造成的故障或损伤。 E. 于装载至车辆、船只、或于极端高温、低温、潮湿、多灰尘环境使用而造成的故障或损伤。
F. 于一般家庭以外(例如业务、装修等用途) 使用而造成的故 障或损伤。
G. 无法出示有效的保用证书正本及指定授权特约经销商发出的有效发票正本等文件可证明顾客购买本产品时。
H. 无法于保用证书确认其购买日期、顾客姓名、经销商名称、或有涂改痕迹时。
I. 损坏部分为机身(外壳)、附属品、配件或消耗品等时(惟损坏来自材质或制造方面的瑕疵时则不在此限)。
J. 仅有表面损伤时(含擦伤,凹陷等) 。
K. 保存在高温潮湿等不良环境下,导致产品随时间劣化或自然损耗而造成瑕疵或损坏时。
L. 针对故障原因,有告知不实的情形时。
M. 已转换用户或用户迁址而未能及时通知本公司者。
N. 产品在潜在危险下给予维修人员维修。
O. 对非产品本身品质问题不满意的,如:对产品颜色、外观、形状不满意等。

2. 即使在保用期内,顾客仍需自行负担将商品送交往维修中心及从维修中心取回商品(不论维修与否)的运费或服务费。完成维修之商品于本公司通知客户提取日期起计算,将保存最多30天,逾期不取回将会视为放弃该商品,本公司有权处理、处置该商品而无须事前得到客户同意,亦不会作出任何赔偿。
3. 本公司可能因故障状况或其他因素,而以更换产品(包括与购买产品颜色有异)代替维修。
4. 维修时可能使用回收零件或替代零件。此外,维修时所更换之零件,将由本公司回收并采取适当处理、处置。
5. 凭保用证书免费维修(含更换产品)之产品,其后之保用期仍从最初购买时起算。
6. 顾客因购买之产品故障而无法使用时,本公司将不负责赔偿其所衍生之损失。
7. 请妥善保管保用证书,如有遗失恕不补发。
8. 本免费保用仅在香港及澳门有效,于地区以外使用而导致的损坏不适用于免费保用范围内。
9. 除±0正负零保用证书/网上证记外,任何其他商号及人士所发出之有关保用凭证均视为无效及不获本公司认可。
10. 于送修时请一并出示保用证书正本及指定授权特约经销商发出的发
11. 本自携保养登记只适用于卓领亚太有限公司代理之±0正负零商品,方属有效。
12. 如有任何争议,本公司将保留最终决定权。注意事项的正常使用状态下发生故障时,凭有效之证书正本连同由“指定授权零售商”发出的有效发票正本,可于指定服务中心享用自㩗维修服务。